记者11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陈时飞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时飞作出逮捕决定。近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时飞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陈时飞利用担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,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、局长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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